“封建”一词很有意思。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词,它于千年前便有了固定而确切的含义。然而在近代西方思潮的冲击下,这个词的意义先是遭到了替换,而后又在近百年的传播中演化成了与本义毫不相干的概念。如今的人们谈及封建一词时,心中不免会有困惑,因为其现代含义与汉字构成相去甚远。更糟糕的是,在一些语境下,这个词会回归至其近代甚至是古代的含义,从而对相关的交流造成混乱。同一词的释义在多种语境下不一致,无谓的争吵便在所难免。

粗略地说,“封建”至少有四种释义,即古代中国的封建制度、古代欧洲的 Feudalism、近现代中国与 Feudalism 的对译,以及当代民间语境中的封建。

“封建”最初的原始含义指一种政治制度,即中国古代的分封制。“封建”二字释为“封邦建国”,最早见于春秋时富辰之说的“周公吊二叔之不咸,固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在秦朝以前,天子会将自己直接管辖的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给诸侯,并授予他们爵位,诸侯再将土地进一步分封给卿大夫。受封者在自己的领地上有相当的自主权,并拥有军队,以协助其共主的统治。

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最初的“封建”是一个中性词,仅描述一种政治制度,而这种制度脱胎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纵使导致王室衰微,诸侯间争端频繁,也是先秦时代治理大范围疆土的有效之举。二是普遍认为自秦朝后,分封制便基本被以郡县制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度所取代。西汉初和西晋时虽也有封王,地方管理还是以郡县制为主。因此可以说,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只流行于先秦时期。

相对应地,英文中有个词叫“Feudalism”,中文也译为“封建”。这是一个庞大而繁杂的概念,没有一个明确而被广泛认可的定义。Feudalism 主要用于描述欧洲中世纪的法律、经济、军事、文化和政治习俗,但由于中世纪时间跨度大,欧洲势力众多,不同实体中封建的表观也会存在较大的差别。笼统而言,它指一种以土地占有制和人身关系为基础的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封臣以领地的形式从领主手中获得土地。封臣要为领主尽一定的义务,并且必须向领主效忠。先秦中国的封建制度与欧洲的 Feudalism 相似,但也存在细节上的诸多不同。譬如周朝的分封制主要以血缘关系维系,受封者多为王室贵族和亲戚,只需定期上贡;而欧洲的封建主要依赖契约精神,有着雇佣性质,领主和附庸有着分明的义务和责任。严格来说,Feudalism 与先秦的封建制度不可划等号。

Feudalism 与封建一词的“联系”源自严复的错译。严复在 1901 年译《原富》以及 1903 年 6 月译《群己权界论》时,尚且将 Feudalism 译为“拂特”或“拂特之制”。但在 1903 年 11 月译《社会通诠》时,他开始采用“拂特封建”与 Feudalism 对译,或专称为“封建”。《社会通诠》中将社会的演化分为图腾社会(Totemistic society)、宗法社会(PaCriarchal or tribal society,族长制或部落社会)和国家三个阶段,其中拂特封建为宗法社会与国家的过渡阶段。但书中错误地只承认近代国家即军国社会为国家,将希腊城邦、古罗马等归为宗法社会之极致,这便导致与之相对地,中国有自先秦至清末长达两千多年的所谓封建阶段。

Feudalism 与封建的错误对译影响了近现代对中国历史阶段的划分和命名。这其中也有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部分作用。马克思主义的“五阶段论”认为,人类社会的演变会线性地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并最终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如果机械地套用这一理论,中国从周朝到清朝的历史既不属于奴隶社会,也不属于资本主义社会,便只能属于封建社会了。

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封建社会以欧洲中世纪的 Feudalism 为背景,并更加强调那个阶段的生产关系,以地主或领主拥有土地并剥削农民或农奴为主要特征。这里“农奴”指欧洲庄园中的农奴,其身份附着于土地,不可任意离开庄园,介于自由人与奴隶之间。领主不仅占有生产资料,也垄断着法律和私人司法权。以这个定义,中国毫无疑问没有经历过所谓的封建社会,因为中原王朝历史上没有农奴这一概念。但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从秦朝至清朝这段时期的中国社会与 Feudalism 有相似之处。秦朝后的中国虽是中央集权,却也因为土地兼并催生了地主阶级。在国家赋税沉重和土地兼并的作用下,大量农民往往沦为佃农,在事实上受到地主阶级的剥削。和农奴的境遇类似,佃农的劳动所产大部分归国家或地主所有,并与国家或地主建立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

如此看来,五阶段论中的第三段从广义上勉强能对应中国秦至清末的历史,但“封建社会”一名显然是张冠李戴。即便如此,封建社会还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作为那段历史阶段的称谓。新中国成立后,这一词连同五阶段论为我国一般历史教科书采用,成为我们当代人知悉封建社会这一概念的由来。但五阶段论实为斯大林误解马克思之意所书,马克思本人并未提出这一表述。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说

随着社会生产力在历史上的变化和发展,人们的生产关系、人们的经济关系也相应地变化和发展。 历史上有五种基本类型的生产关系: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

这只是欧洲视角下的历史发展进程,并不是世界范围内普适的历史发展规律——像刚才所说,至少中国没有经历 Feudalism 意义下的封建制。因此近年来教科书取消了基于五阶段论的表述。

尽管学者们想纠正这一词义,然而经过几十年的传播,封建社会已成为习惯用法,以致“封建”一词在当代又演化出了新的义项。最初人们只是将帝制时期的政治概念冠以封建之名,如封建地主阶级。随后相关的思想文化也以封建形容,如以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为代表的封建思想。由于旧时代的落后性,封建一词也逐渐转为贬义。乃至到了今天,封建的词义直接扩大化为与“保守”等同,出现了诸如“你怎么这么封建”等用法。和两千年前古籍中的词义相比,当代的词义已经面目全非了。

封建一词的演变,转折自近代学者的错误对译,最终导致不同语境下这一词有着毫不相干甚至截然相反的义项,实在让人啼笑皆非。历史的偶然也不过如此罢。


作者:hsfzx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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